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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桂林环境污染治理大事记


       【对污染源的重点调查】一、工业污染源桂林市环境统计范围包括重点和非重点企业,2003年重点调查单位及企业群共185家,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实行整体估算,具体情况如下:(一)工业“三废”排放、处理及利用情况1.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33.46万吨,增加(与上年比,下同)4.38%。排放达标量为4842.12万吨。工业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为:汞,0吨;镉,0.07吨;六价铬,0.07吨;铅,0.46吨;砷,0.06吨;挥发酚,0.06吨;氰化物,0.34吨;化学需氧量,6437.8吨;石油类,7.30吨;氨氮,119.47吨。

  2.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79.46亿标立方米,下降(与上年比,下同)2.82%。其中主要项目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5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为3.7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57万吨。3.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20.69万吨,下降3.22%;综合利用量为102.36万吨,增长8.13%;排放量0.4万吨,下降62.62%;贮存量为17.6万吨,下降21.88%。4、综合利用经济效益。上述“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为7887.9万元。 (二)污染治理资金和使用效果1.污染治理投入资金3258.1万元。其中治理废水833.4万元,治理废气304.6万元,治理固体废物5.6万元,治理噪声18.5万元,污染搬迁治理项目2076万元,治理其他20万元。2.治理资金使用状况及效果。全年安排治理项目28个,当年竣工24个。全年竣工项目设计处理利用“三废”能力为:废水,1.25万吨每日;废气,9.66万标立方米每小时;固体废物65吨每日。二、社会生活污染源桂林市社会生活污染源统计范围为全市城镇非农业人口,核算系数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要求,用人均系数测算法测算而成。2003年,桂林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3亿吨,增长5.2%,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6万吨,增长5.9%;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4620吨,增长16.34%;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为1661吨,增长115.4%。

  【限期治理工业污染源】 2003年,桂林市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对严重超标单位发现一起限期治理一起。对12个县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全年下达工业企业废水、废气限期治理共9家,已有7家限期治理单位完成验收,其他2家正在治理中。年底结合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逐一审查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发现无治理设施及设施陈旧老化的单位立即要求更新改造,直至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及时处理氰化钾泄漏事故】 8月12日,桂林航天电子有限公司电镀车间发生400克氰化钾泄漏事故。市环保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自治区环保局汇报,并组成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环境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理调查小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勘察,按照应急处理的程序,果断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处理事故现场,及时连续不断地对事故周边地下水等水环境进行监测、监控,对受污染的土壤分层取样监测分析,确定受污染的范围,及时开挖受污染土壤,就地封装处置。此次氰化钾泄漏事故未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也未对人、畜产生污染伤害。8月13日,市环保局向全市各有关企业下发《关于开展电镀行业剧毒化学品使用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8月20日,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有关企业逐个进行了检查。

  【加强对医院废弃物的监管和治理】 4月25日,市环保局下文转发自治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各科室、监测中心站、科研所、各县环保局、各城区环保办公室,按部门或辖区环境管理职责,立即组织力量加大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管和监测力度,特别加强对“非典”指定专诊医院的现场监管,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废水和垃圾向环境排放。防控“非典”疫情期间,市环保局组成了紧急检查组,对承担桂林市非典型肺炎病人收治的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台班记录和工作预案进行了详密的检查,加强对医院废水、垃圾监管工作,确保处理设施完全正常运转,增加废水杀菌药物投量和频次,医疗垃圾全部焚烧。

  【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和有毒物品的安全处置】 桂林市加大对危险废弃物、有毒物品的管理。市环保局对全市14家电镀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3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市环保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卫生局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桂林市主要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使用、贮存、处置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批复了桂林市3家企业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和桂林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负责市区和12个县剧毒鼠药收集、上解工作,将桂林市、县爱卫会、公安、工商、农业等部门收缴上来的剧毒鼠药集中封存,共接收毒鼠强等剧毒鼠药1189.7千克,按规定时间安全运到目的地并进行了移交工作,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严肃查处非法回收医疗废弃物事件】 10月,一名个体户在桂林桂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平山堆肥厂内隐蔽处设置简易回收点,进行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废物的活动被新闻媒体披露后,市环保局立即就此事展开全面认真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对该个体户、平山堆肥厂、新安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了严肃处罚,并依法取缔该回收点。市卫生监督所加强了对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管理,保证一次性医疗废物全部安全毁形处理,不得流向非法回收处置点。为摸清桂林市各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流向,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市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对桂林市区医院、诊所一次性医疗废物流向问题进行专项调查。采取登报通告的形式,要求全市所有30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桂林市造林面积为1.84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面积为1.42万公顷。新建沼气池5.72万座,是历年建池最多的一年。为配合建设生态示范区,市辖各县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桂林市环保局对签订生态环保目标责任状的七星公园、世外桃源等旅游景区加强监督指导,要求搞好景区的污水治理工作。指导芦笛岩景区开展ISO 14000系列的认证工作。检查落实了市旅游景区签订的2002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2003年签订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单位不断增多。市辖12县和5城区环保部门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调查工作。市环保局开展了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检查工作,对市区的21家石山开采企业进行了年审登记。市环保局与市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办公室到矿区进行检查,督促6个矿山安装在线检测设备,部分已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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