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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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的遗产管理规划或其他管理体系

桂林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的遗产管理规划或其他管理体系

  桂林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的管理目标主要是:严格保护,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保护措施,有效合理地开发资源,确保桂林这一大自然的珍贵遗产的自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不断完善、落实总体规划,依法科学管理桂林风景名胜区。

  加强对资源的进一步调查,重点是地下河洞穴、有古脊椎和古人类化石的洞穴和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从而制定更为科学的保护和管理办法。

  开展广泛、深入和持久的宣传工作。让当地居民充分认识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重要意义、公民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有关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积极地、自觉地参与遗产的保护工作;逐步改变或提高遗产申报区内居民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采用先进手段和仪器,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实现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现代化。

  继续加强与国际上科学合作和友好往来,引进先进的保护理念和管理方法。

  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众多法律条文,使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依法保护,为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遗产提名地各片区也制定了相关条例和管理办法,为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机构: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拥有强大的管理队伍和力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遗产提名地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下设有相关科室,各机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管理,为遗产提名地管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社区参与:社区居民是遗产提名地及缓冲区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生活是与环境息息相关的,与遗产地保护效果更是密不可分,随着各类保护地域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社区居民的参与性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的加强,农民群众生态意识不断提高,在森林资源共管方面逐渐呈现了由被动参与管护转为主动参与管护的可喜局面,为遗产提名地管理规划的实施提供社区参与保障。


漓江喀斯特峡谷(FG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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