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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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喀斯特自然遗产地保护现状

桂林喀斯特自然遗产地保护现状

桂林喀斯特遗产提名地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相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定保护。目前,保护状况良好。

桂林喀斯特遗产提名地建立了多级管理的有效管理体制,在人员、机构、资金方面有保证,提名地葡萄峰林片区和漓江峰丛片区已经划定了明确的提名地及缓冲区边界,并且建立了相应监测指标,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各个片区突出普遍价值的部分,如特殊地貌、生态系统、濒危物种及栖息地等保持完好,物种趋势、生态系统、自然环境等的完整性也保持较好。

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不同程度的受到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和威胁,自然因素主要表现为桂林喀斯特提名地的洪水、塌陷、崩塌等,但很少发生,影响不大。

人类活动主要表现为提名地内的农耕活动、旅游开发、砍伐树竹、捕猎动物等的影响。但是,相关管理机构对此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地震预报和森林火灾、风灾监测机制,设立病虫害监测站,在许多不宜耕作的喀斯特山地,特别是许多坡地,实施退耕还草还林工程,栽种一些经济林木,调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等,带动当地社区经济发展等,取得较好的效果。所以,不论是自然因素还是人为活动,都未从根本上影响到提名地的突出普遍价值。另外,上述人类活动的影响主要发生在缓冲区范围及外围地区,而遗产提名地内则基本保持了自然状态,受人类活动的影响非常有限。


漓江喀斯特峡谷(FG144)
漓江夕阳
漓江
漓江喀斯特峡谷
漓江喀斯特峡谷
漓江喀斯特峡谷
漓江喀斯特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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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马画山
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