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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桂林环境污染治理大事记【开展“美丽桂林·清洁水源”活动】2013年,市环保局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桂林,清洁水源”工作,完成了桂林市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针对桂林市饮用水源监测、保护区划分、污染源整治、风险应急等方面工作形成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开展12个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了全市12个县和1个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召开了各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评审会,通过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分,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保护乡(镇)水源地不受污染。编制完成《桂林市开展“清洁水源”活动实施方案》,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长效机制调研方案》《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调查方案》《畜禽养殖整治和科学治理调研方案》及《清洁水源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写。开展青狮潭水库水质环境综合治理,对青狮潭水库库区及支流的旅游度假山庄、餐馆污染现状及周边村庄污水、垃圾处置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至年末,青狮潭水库库区204处灯光诱捕设施全部拆除,库区392家养殖户的31.35万平方米网箱全部拆除。 2013年,全市12个县共清理小溪沟渠2369千米,清理池塘8455个;有11330个村(屯)饮用水源得到保护,5555个村(屯)饮用水源设有标识牌,8958个村(屯)饮用自来水,1426个村(屯)实行污水集中处理。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果】2013年,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共获中央、自治区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75亿元,全市配套3050万元,总投资2.05亿元,共在7个县及1个城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理项目235个,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共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26套,污水设计处理能力10325吨;建设污水收集管网510.4千米;发放并安装垃圾转运车100辆、垃圾收集车1306辆、垃圾箱2784个。直接受益人口58.29万人。年内,市环保局组织各自然保护区进行自查,并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调研。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35个。全年获2013年广西生态引导资金项目7个,获2014年广西生态引导资金项目11个。各县(区)共创建市级生态村375个,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8个、自治区级生态村24个和国家级生态村2个。 【环保专项行动】2013年,桂林市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对桂林市40家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1家皮革鞣质企业、9家电镀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中自行停产企业6家,被停产整治的企业11家。加大对工矿企业、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化养殖场等污染源废水排放的核查力度,没有发现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和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行为。定期对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情况及污泥处置、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污水厂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有效性审核,发现违法行为立刻查处。全年共排查桂林市医药行业企业25家,大部分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上一篇: 风景名胜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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