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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桂林生态环境建设大事记【环境污染源统计】一、工业污染源2006年,桂林市环境统计范围包括重点和非重点企业,重点调查企业共165家,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实行整体估算,具体情况如下:(一)工业“三废”排放、处理及利用情况1.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639.74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4506.67万吨。工业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5994.41吨,氨氮183.24吨,石油类8.39吨,挥发酚0.97吨,氰化物0.20吨,砷0.01吨,铅0.75吨,汞0吨,镉0.04吨,六价铬0.06吨。2.工业废气。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77.22亿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49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6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8万吨。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0.38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为121.29万吨,排放量为0.80万吨,贮存量为10万吨。4.综合利用经济效益。“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为1.08亿元。(二)污染治理资金和使用效果1.污染治理资金为6973.1万元。其中工业废水治理59.3万元,燃料燃烧废气治理3783万元,工业废气治理3030.8万元,其他治理100万元。2.治理资金使用状况及效果。全年安排治理项目21个,当年竣工16个。全年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为:治理废水6830吨/日,治理废气226.92万标立方米/时。二、社会生活污染源桂林市社会生活污染源统计范围为全市城镇人口,核算系数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要求,用人均系数测算法测算而成。2006年,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8亿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1万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5041吨,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为3144吨。 【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 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是桂林市全年污染控制工作的重点。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逐一审查所有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超标的企业,及时要求限期治理或整改。市人民政府全年共对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其中废气4家、废水1家。 【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件】 2006年2月28日下午,荔浦县黄寨电镀区废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在安装备用抽污泥水泵时,由于操作不当,水泵的进水水管接头突然脱落,致使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从反应处理池溢出,并直接排入缓冲水塘,部分电镀废水外流。事故发生后,荔浦县人民政府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县委书记黄本和等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程志宏、桂林市环保局局长唐诚等领导也先后赶到现场指导督办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由于处置及时得当,确保了下游水环境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事故发生后,荔浦县委、县政府根据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对电镀区废水处理站6家电镀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1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6家电镀企业停产整改。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荔浦县环保局领导班子进行重大改组,对主要领导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调离环保部门,不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此外,将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调专业技术人员,添置设备,加强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 【及时消除漓江上游水源安全隐患】 3月28日,由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督局和市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全市饮用水水源的安全检查时发现了兴安地隆矿业公司存放的600千克氰化钠。由于存放的场所过于简陋,安全措施过于简单,一旦流失,将会对漓江饮用水源造成重大威胁。联合调查组将其列为重大安全隐患,当即向兴安县政府提出意见,兴安县政府立即指示妥善处理。4月11日,600千克氰化钠在兴安县政府的监督下被安全转移,消除了漓江上游一个重大安全隐患。 【世行环保项目有新进展】 2006年,桂林市世行贷款项目共完成总投资约8577万元,其中利用世行资金4686万元,国内配套资金3891万元。新签订8个世行子项目合同。至2006年底,桂林市世行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为4.14亿元,累计利用世行贷款约1.52亿元。至年底,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桂林市世行项目已完成琴潭污水干管工程及配套工程、三湖治理工程、漓江植树和水土保持项目、漓江护岸工程、象山区铁西小区改善项目和阳朔小区改善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有北冲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城市垃圾转运系统工程、五里峡漓江补水工程、临桂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工程、阳朔白沙氧化塘工程、兴安漠川乡五里峡植树和水土保持项目、市环保局环保机构加强设备采购和漓江流域管理技援项目。 上一篇: 2008年桂林生态环境建设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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