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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桂林环境污染治理大事记【工业污染源调查统计】 一、工业污染源 2004年,桂林市环境统计范围包括重点和非重点企业,年内重点调查单位及企业群共176家,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实行整体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业“三废”排放、处理及利用情况 1.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167.93万吨,下降(与上年比。下同)17.2%;排放达标量为4044.22万吨。工业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为:汞,0吨;镉,0.05吨;六价铬0.09吨;铅,0.68吨;砷,0吨;挥发酚,0.12吨;氰化物,0.23吨;化学需氧量,5230.50吨;石油类,11.88吨;氨氮,101.21吨。 2.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71.6亿标立方米,下降2.81%。其中主要项目: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为3.3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6万吨。 3.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17.94万吨,下降2.28%;综合利用量为100.68万吨,排放量为0.32万吨,贮存量为15.39万吨,处置量为1.55万吨。 4.综合利用经济效益。上述“三废”综合利用产值为6614.7万元。 (二)污染治理资金和使用效果 1.污染治理投入资金1877万元。其中治理废水617万元,治理废气516万元,治理固体废物79万元,治理噪声105万元,治理其他560万元。 2.治理资金使用状况及效果。全年安排治理项目39个,竣工项目32个。全年竣工项目设计处理、利用“三废”能力为:废水2.7万吨/日;废气6.72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1030吨/日。 二、社会生活污染源 社会生活污染源统计范围为全市城镇非农业人口,核算系数用人均系数测算法测算而成。2004年,桂林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3亿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6万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114吨,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为5403吨。 【污染源和危险污染物治理】 根据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市环保局审查所有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超标的企业,及时对其限期治理或整改。全年共对9家企业下达了市政府的限期治理通知书,力源粮油有限公司等8家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年内,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剧毒鼠药进行统一收集、安全转移、运送和处置。1月,桂林市共收集临桂、兴安、全州、灌阳等县以及市工商局收缴的毒鼠强68.6千克,并安全送达柳州进行销毁。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4月20日~30日对灌阳、全州、荔浦、平乐、恭城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及放射源使用、烟花爆竹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年内,市环保局还完成了全市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的排查和铬盐生产企业铬渣治理有关情况的调查。第三季度,市环保局和各县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环境污染隐患检查和督察。 【严格执行对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 桂林市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切实加强了危险废物的监控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医疗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次医疗危险废物,须填写一次转移联单,将医疗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如实填写,按月归档保存待查,并向市环境保护局申报。市区内的医疗危险废物暂由桂林新安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上门进行收运,集中进行安全焚烧处置,同时桂林新安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按规定必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认真、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并将其整理归档,接受市环保部门的检查,确保市区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2004年桂林市共产生医疗危险废物2500吨,全部进行了安全处置,处置率达100%。对将军路60号废旧回收点非法收购医疗废物案件进行了查处,并依法取缔了该回收点。 【及时处置桂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放射源丢失事件】 1月12日,桂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丢失7个放射源(γ射线料位仪)。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将此事报告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和市委、市政府,同时市环境保护局唐诚局长率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位于兴安县的桂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查看现场、了解情况,配合侦破工作,并提出具体环境保护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得知此事后也立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了紧急报告,并委派程志宏副局长率专家组带检测仪器于13日下午赶到兴安,开展查处工作。至1月14日晚,被盗的7枚放射源全部被追回,涉案的9人全部落网。被找回的7枚放射源已上缴给自治区环境辐射管理站存放入专用仓库。凡接触过放射源的人员,均送医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受损害者。 【快速处理桂柳高速公路永福段翻车泄漏化学品事故】 1月31日清晨7时,一辆运输二甲苯的槽车在桂林市永福县境内翻车,造成大量的二甲苯泄漏,车上大部分二甲苯泄漏后顺小溪流入洛清江。桂林市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率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调运抢险物资,指挥紧急排险。排险人员钳断车上电源,堵住了槽车的泄漏口,用棉胎、树枝等物吸附小溪水面上的二甲苯,并在事发地下游5000米左右的洛清江里定水电站水面上拉起2道稻草绳作的隔删,预防二甲苯向洛清江下游进一步扩散。由于事故发生地点在桂林与柳州交界附近,一旦泄漏的二甲苯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顺洛清江南下流入柳江,必定威胁着柳州市和沿江人畜用水的安全。桂林市迅速将情况通知了柳州市及有关县。桂林、柳州两地的环保部门表现出了较高的应急事件处理能力,他们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对事发地周围的空气、水质进行监测。泄漏地周围除发现有少数的鱼、鸟、老鼠死亡外,还没有其他人畜伤亡的报告。桂林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继续进行了水质监测。 【平乐县人民医院发生氯气泄漏事故】 5月10日上午11时左右,平乐县人民医院医生在巡视病房时,发现病房周围有氯气异味,立即作了报告。经检查,发现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液氯罐的总开关有渗漏,需要及时处理。经医院和供货商紧急协商,决定把氯气罐放入水槽中,同时倒入石灰和纯碱进行综合反应,分解氯气。晚上22点钟左右,氯气罐突然浮出水面,引起氯气大量向空中排泄,造成氯气泄漏事故。平乐县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周围居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处理,居民全部安全转移,液氯泄漏完全控制。11日凌晨,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此事的紧急报告。凌晨3:30时,市环境保护局监测人员赶到现场,立即在氯气泄漏点、医院上风及下风向共布设4个采样点进行采样监测和现场分析测试。凌晨5时,现场分析监测报告出来,4个采样点的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现场随即解封,疏散的居民安全返回。由于采取措施及时、得当,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发生中毒和伤亡现象。 【开展全市矿山生态安全检查】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桂林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组历时1个多月,出动771人次分别对资源、全州、兴安、临桂、永福、龙胜、恭城、平乐、荔浦9个县和雁山区的475个矿山进行了检查,其中:补办环保审批手续24家,对26家发现问题的矿山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对18家问题严重的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通告,取缔严重违法企业9家,处理相关责任人7名。9月中旬,国家环保总局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对桂林市矿山生态保护进行检查,对桂林市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开展漓江及其支流水环境保护调研】 由于漓江及其支流在枯水季节屡次发生水质变差情况,有时还检测出有毒有害元素,市人大召开主任会议,专门讨论了漓江饮用水安全问题。按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对桂林市饮用水水源调查方案要求,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漓江饮用水源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现场采样分析研究和汇总材料,在9月中旬分别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做出书面汇报,提出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保护漓江水环境的具体意见。 【冲口垃圾填埋场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 3月,在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的督促下,冲口垃圾处理场对垃圾渗滤液进行了处理之后,市环境保护局审核了冲口垃圾渗滤液应急治理方案,提出具体处理要求。经过市环境保护局多次现场督促,最终废水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完成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为进一步防止冲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周围环境,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冲口垃圾填埋场建设渗滤液污水处理厂。11月,冲口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通过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验收,投入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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