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in karst World Heritage Site |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桂林山水,保护好广西良好的生态环境”的要求。结合实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刻思考、深入实践如何进一步科学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建设小康家园、科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桂林代表处友好协商,为共同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2015年9月17日,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桂林代表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充分募集公益性资金用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唤起公众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贡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专项基金不需要政府财政投入,本着自愿原则,接受国内外热心环保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资助有利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事业以及促进漓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其他事项,如漓江流域环境保护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生态补偿项目、生态移民项目、贫困生资助等。
一、捐款的方式
1、现场捐款(设有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捐款箱的地方)
2、银行转账
3、网银
4、支付宝
二、基金会帐号:
帐户名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外大街支行
帐号:0200000509024911146
三、支付宝
账户名:cepf@sina.com
二维码: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于现场捐赠现金的捐赠者,根据捐赠者意愿,可以匿名捐赠,也可以自愿填写一份捐赠表格。捐赠者个人捐赠金额在1万元以上,建议个人需写认捐函。
现场所募集的现金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桂林代表处统一汇总,并汇入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账号,再把捐赠人填写的捐赠表邮寄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统一开具捐赠收据,
(二)对于用支付宝、网银、转账捐赠的个人,一定要在捐赠中注明“捐赠用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确保捐赠用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捐赠数额较大,又需要捐赠收据者,还需注明捐赠者的具体邮寄地址及其姓名。
(三)企业捐赠者,按企业的意愿,可以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
五、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基金联系人
中华环保基金会桂林代表处:
联系人: 赵晓荣 电话:0773--2857568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朱芳艳 电话:0773--319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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