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

 Guilin karst World Heritage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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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情况简介


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基本情况

中国南方喀斯特是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分两期申报的系列世界自然遗产,第一期石林喀斯特、荔波喀斯特、武隆喀斯特于2007年6月27日在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桂林早在1993年桂林就开始进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由于各种原因两次放弃了申报。第一期“中国南方喀斯特”申报成功,世界遗产委的专家评委指出:桂林喀斯特特别是桂林的喀斯特峰林地貌是“中国南方喀斯特”系列的重要地貌形态之一,具有世界独一无二的地位,还形象地比喻说:中国南方喀斯特是一顶皇冠,而桂林喀斯特就是皇冠上的一颗明珠,中国未将桂林喀斯特峰林纳入申报影响了“中国南方喀斯特”的完整性明确希望桂林进入第二期申报名单。2014年6月23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广西桂林、贵州施秉、重庆金佛山和广西环江组成“中国南方喀斯特二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桂林喀斯特遗产地处于中国地形的第三阶梯,地面海拔200-800m,由于独特的区域构造和盆地地形特征,在3000m厚坚硬致密、岩性至纯碳酸盐岩地层上,发育了面积广大且连片分布的峰林喀斯特和峰丛喀斯特。

桂林喀斯特不同于爪哇、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地的连片的圆丘状峰丛,也不同于下龙湾的海上峰林,其陆地峰林喀斯特在全球来说是极其稀有的。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的重要组成,桂林喀斯特以其壮观的峰丛和峰林喀斯特为中国南方喀斯特的演化史,从高原到平原,从山地到峰丛,直到喀斯特平原的发育演化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桂林喀斯特超乎寻常的自然现象和显著的美学特征,是展示喀斯特地貌与自然景观的最好范例,满足世界遗产的第vii条标准,即:具有超乎寻常的自然现象或非同寻常的自然美和美学价值。桂林喀斯特具有突出地质地貌价值,满足世界遗产的第viii条标准,即:反映地球演化历史主要阶段的杰出范例,包括生命的记录,重要的、正在进行的地貌演化,重要的地貌形态或自然地理特征。

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中国广西北部漓江流域,由漓江峡谷峰丛片区和葡萄峰林片区组成,遗产地面积253.84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446.8平方公里,总面积700.64平方公里遗产地大部分坐落在桂林市的阳朔县、雁山区境内,与国家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基本重叠,遗产地的展示区--漓江景区也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